2月26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福州召开远洋渔船安全工作座谈会。总队俞乃福总队长出席会议,并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王友喜副总队长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总队渔船检验处、渔政渔港监督处,各远洋渔业公司。
会上,总队渔船检验处就国家局决定于今年开始在申请远洋渔船境外检验的企业开展船舶技术状况预检及自查工作进行宣传落实。要求各远洋公司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印发2010年度远洋渔船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国渔检船[2010]10号)和《关于在申请远洋渔船境外检验的企业中开展船舶技术状况预检及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渔检船[2009]76号)两份文件精神,企业必须配备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好操作手册的有关内容,共同配合做好今年的远洋渔船境外检验工作。
总队渔政渔港监督处也在会上就远洋渔船管理,共同抓好远洋渔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远洋渔船违法、违规以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将有关远洋渔船办理航行签证簿、进出港签证和捕捞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告知船东。
俞乃福总队长在会上强调:一是福建省远洋渔业的发展不能忽视,要全面支持服务我省远洋渔业的发展。二是远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要明确。1、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的责任:渔船检验、渔船船员考试发证、渔船进出港签证、渔船违法违规查处、渔船海事调查处理。2、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船长,渔业企业要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