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渔船检验执法队伍坚持把政治建队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主题,发挥政治保障的作用,政治工作取得了“五新”的可喜成效。
一是机构建设提高到了新的水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福建局紧紧抓住综合执法改革这一契机,自上而下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的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已有66家渔船检验机构纳入或参公管理,占全省91家机构的73%。政工队伍体系在改革中也得到了建立。沿海市、县执法机构都分别设置了政委、教导员政治领导岗位,负责执法队伍的政治工作,全省渔船检验队伍朝着正规化、规范化方向顺利发展。
二是队伍建设出台了新举措。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福建局乘势而上,着眼队伍的长远发展,以省海洋与渔业厅名义出台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实施纲要(2008—2012年)》,对推进我省渔船检验队伍建设提出了5年工作规划。同时围绕探索建立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局又以省厅的名义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督察暂行规定》,通过执法督察来纠正和预防行业中一些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苗头性问题,规范每个岗位的业务流程。目前局已制定了贯彻《督察规定》的若干意见,并已组织开展了首次行政执法督察行动和会议会风督察。
三是政治思想教育创造了新形式。针对本系统出现的个别问题,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在福建局内网设置廉政建设专栏,集中播放正反两方面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片。邀请专家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专栏,详细介绍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有关知识。编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手册》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廉政论文汇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政纪规定,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是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了新形象。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展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广大执法人员精神文明的新境界,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近年来,全系统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林露竹等一批先进典型;福州、厦门、莆田、漳州市支队和东山等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荣获省、市、县级文明单位的也不在少数,多数市级支队及部分县级大队分别被授予不同层级的文明单位,福建局连续多届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总队所属的渔业中心电台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所属的中国渔政35001号船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级“工人先锋号”,福州市、莆田市支队的执法船也被当地授予青年文明号。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依托了新载体。福建局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采取走访乡镇渔村、开展管理相对人与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召开征求意见会、组织民评代表明察暗访等多项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自查自纠,精心制定整改措施,在增强执法能力、兑现服务承诺等方面下功夫。同时,积极推动各地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近年各级纠风部门组织开展的考评中,省总队连续两年在省直单位中名列前茅,2009年被确定为民评免评单位,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市在当地的民评考评中也取得了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