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利副局长在国际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统稿会上提出五条要求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8日 来源:福建局 作者:林同斌 点击量:
日前,国际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统稿会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及辽宁、山东、天津、浙江、河北、江苏、广东、福建等8个省市渔业船舶检验局的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副局长信德利在会上提出五条要求,一是要把此次国际渔船法定检验规则修订工作提高到纲举目张的位置,以此带动其它相关工作。二是在规则修订过程中,要统筹各方工作关系。要把部局和省局之间远洋渔船检验工作的责、权、利划分好。要统筹协调好验船机构、受检单位、船厂的关系。三是要研究探索验船人员不便到达海域的检验方式。四是与会人员要善于思考,对规则的船用产品要有恰如其分的描述。五是要认真解读《安全生产法》关于检验发证机关的所应履行职责,尽量从立法层面减少验船师的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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