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农业部安委会和部船检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活动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邓为民副局长为督查组组长,办公室、渔政处负责人任组员的督查组,下设3个督查小组,分赴娄底、邵阳、怀化、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常德、益阳、长沙、永州、郴州、和衡阳等11市(县、区),集中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技术状况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督查组本着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的原则,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渔业船舶检验档案、与渔民群众交谈、现场登临渔船等形式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地渔船是否配备了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和航行信号灯设施。从汇报的情况了解到各地在渔业安全管理中都能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并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一是部分地区渔船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和夜航灯设施配备不齐;二是渔船尺度较小(5-12米),无船型标准化可言,仅凭渔民意愿和经验打造,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尤其是类似资水娄底段建坝后泄流形成的大水面,小船极易受突如其来的大水掀翻或冲沉;三是水域无港可靠或自发形成的水上码头分散,加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人员力量薄弱,致使渔船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全面、不遗漏的开展。
督查组对每个地区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都和当地的同志共同研究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识要提高。水上安全,人命关天,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大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切实提高水上安全重要性、严峻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二是程序要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一级抓一级,各地必须要按规章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制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三是重点要突出。要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排查治理方案,强化督查和治理整改措施,重点检查渔船救生、消防、夜航灯设施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四是工作要创新。不断加大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的工作力度,实现渔业安全管理措施、手段有新突破、新发展,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