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渔船检验局的委托,我局今年继续开展北太鱿鱼钓船检验发证试点工作。今年是我局进行试点工作的第二年,我局按照国家局国渔检(体)【2009】7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照相关规定,逐项落实,顺利完成我省共计21艘北太鱿鱼钓船及相关辅助船的检验发证工作,日前,这批渔船已经奔赴渔场。
为保证北太鱿鱼钓船检验发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去年就制定了《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北太鱿钓渔船检验发证工作办法》,今年在检验前我局相关验船师根据该工作办法精心准备,调阅去年档案,全面细致的掌握每艘船的资料,为做好检验工作打好基础。
验船师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船舶今年的检验类型,逐项核查,尤其对每艘船舶的救生、消防、通导等设备认真核查,过期或损坏的必须下船接受检修或换新。
由于有去年的工作经验,船厂、船东、验船师密切配合,工作效率高,今年的工作更加顺利。船东对我局的工作效率、质量表示满意。我局也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更好的完成试点工作,为北太鱿鱼钓及相关辅助船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