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渔船的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渔船的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石岛分局于2008年5月12日至25日,组织了春季渔船渔港安全大检查。在为期15天的检查中,共检查渔船113艘,合格渔船34艘,已处理违规渔船54艘,共罚款3.47万元,未处理违规渔船25艘。
一、主要作法
本次大检查是在石岛分局与威海石岛海事处、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开展“雾季六十天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也是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年”的重要内容。在“雾季六十天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石岛分局采取向渔民发放《雾航安全提示卡》、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方式,大大提高了渔民的安全意识。
本次大检查抽调中国渔政37159在海上进行检查,从基层渔港监督抽调2人,与分局3名渔监人员组成陆地检查组,对荣成沿海各港口进行巡回检查。分局其他职工组成2个检查组,每天早0630时至0800时,对石岛周围港口在港渔船进行一个多小时的检查。海上、陆地检查组及时通报情况、相互配合,提高了检查效果和影响力。
1、加强领导,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石岛分局对各有关港口及渔船作业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检查过程中做到了周密部署、有的放矢,分局领导随陆地组检查,随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检查顺利进行,没有发生暴力对抗检查的事件。
2、加强宣传,提高检查的影响力。在检查前和检查中不断向渔民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检查的认识,重点向渔民宣传《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检查中对照实船情况,现场向船东或船长发放、讲解《条例》,提高渔民对《条例》的认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并现场向渔民发放《雾航安全提示卡》。检查期间向渔民发放《条例》和《雾航安全提示卡》各200余份,大大提高了渔民的安全意识,形成了渔民配合检查、服从检查的良好局面,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许多船东自觉对渔船船员持证情况、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有效促进了渔船安全状况的提高。
3、严格检查,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各检查组对受检渔船的持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仔细、严格的检查,达到全面提升渔船安全状况的目的,并通过安全检查,发现船舶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死角,以进一步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统一规定对违规渔船的处罚尺度,加大对违规渔船的处罚力度;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机动灵活的战术,及时掌握渔船收港的信息,哪里有船检查组就出现在那里,保证了检查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4、吃苦耐劳精神是检查成功的重要保证。在检查中,分局领导以身作则,早上分别带领检查组进行检查,全体职工不论工作分工积极参加检查;陆地组在荣成北片进行检查时,住在条件简陋的小旅社,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下雨天带雨进行检查,渔监船的船员和检查员吃住在船上,没有洗浴设施,生活条件艰苦,哪里有情况他们就开到那里,什么时候有情况就什么时候出动,出色完成了监督检查任务。
二、发现的问题
1、渔船出海不持证的情况仍然较多。有的船东将船舶证书证件放在家中,有的则将证件存放在代理人手中。
2、少数渔船船员持证情况仍然达不到要求。
3、渔船号灯和号笛损坏后没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部分渔船私自改变气胀式救生筏的安装状况,没有使用静水压力释放器。
4、在驾驶室顶端放置鱼筐的现象仍较普遍。
三、整改措施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教育渔民持证出海,重点加强对办证员的教育,使其及时将船舶证书证件交给船东,对未持证出海者予以处罚,以解决渔船的持证问题。
2、继续加大船员培训工作力度,在休渔期间狠抓船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船员持证率。
3、进一步提高船舶检验质量,督促渔民对号灯、号笛等易损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指导并教育渔民正确安装使用静水压力释放器。
4、继续提醒渔民纠正将塑料鱼筐放置在驾驶室顶部的问题,确保渔船航行、作业安全。
5、加强伏休期间的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渔船值班、港口应急航道预留等问题的落实,做好防火、防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