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渔检(体)[2008]13号
关于给予甘肃渔业船舶检验局
机构认可和使用对外名称的批复
甘肃省农牧厅:
你厅报送的甘肃渔业船舶检验局机构认可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和管理规定》,同意给予甘肃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请按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见附件1)。你厅渔业局应针对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建立全省市、县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明确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事权划分,构建起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体系,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到位,同时加强对省内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渔业船舶检验人员素质,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农业部《关于渔船检验机构使用对外名称的通知》以及《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中有关印章使用的规定,同意甘肃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渔业船舶检验局”对外名称,检验业务印章和检验签证章由我局制发(印模见附件2)。使用对外名称后,原机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请将对外名称报甘肃省编委备案。
附件:1.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渔业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和检验签证章印模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认可 批复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本部抄送:渔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7日印发
附件1:
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渔业船舶检验局
机构代码:6200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协调、指导及监督管理;
2.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初审及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验船师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内河渔业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查及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监督检验和发证;
6.承担主管机关委托的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定、渔业船舶修造单位资格认定、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部件、材料)认可等工作的现场考核和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
8.承担主管机关委托的其他工作。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渔业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和检验签证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