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渔安委制订的《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石岛分局迅速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了《石岛分局开展渔船渔港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立即下发辖区内各渔港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效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向渔民散发《休渔期在港渔船安全防范须知》。将休渔期间渔船安全注意事项列出,印刷2000份,利用与船东和渔民接触较多的机会向船东和渔民广为散发,提醒船东和渔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在对辖区内基层渔港监督进行半年工作督查的同时,一并对“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查期间,在听汇报、看记录的同时,到渔港码头实地查看渔船停港期间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积极开展渔业船员培训工作。加强对船员培训的管理,利用休渔期船员培训的黄金季节,积极开展船员培训工作,以提高渔业船员素质和技能。目前,多个四等职务船员培训班及普通船员培训班正在进行中。
四、在进行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把关。在为渔船办理证书证件时,认真检查渔船及船员持证情况,在实施船舶检验时,对船舶技术状况及安全设备情况进行认真的查验,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下达《检验遗留问题通知书》,要求船东限期整改。
随着“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形势必将得到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