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建造规范》审定会在山东龙口召开 发布日期:2008年4月28日 来源: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作者: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点击量:
2008年4月21日至22日,我局在山东省龙口市召开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建造规范》(以下简称“玻璃钢渔船规范”)审定会,来自渔业船舶技术委员会、中国船级社、玻璃钢研究院、玻璃钢原材料生产厂及玻璃钢渔船设计、建造、使用单位的30位专家应邀组成玻璃钢渔船规范审查组,对玻璃钢渔船规范进行了审查。我局周彤局长、王朝华副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刘克宽局长致欢迎词,并介绍了《玻璃钢规范》修订的背景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周彤局长在讲话中指出,《玻璃钢渔船规范》是部局用5年的时间构架具有我国渔业船舶检验特色的技术法规体系框架的组成部分,制定符合中国渔船工业发展的《玻璃钢渔船规范》,推动玻璃钢代木的进程,推广节能型玻璃钢渔船的建造,既符合世界渔船发展潮流,也是建设节能型社会的要求。《玻璃钢渔船规范》修订工作是完善我国渔业船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我国渔船技术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各位专家本着对历史和广大渔民群众负责的宗旨,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从专业角度为《玻璃钢渔船规范》把关,审出质量,审出水平,使这部《玻璃钢渔船规范》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在一定时期内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考验,成为我国渔船检验技术标准的一个典范。 审查组认真听取了玻璃钢渔船规范起草小组关于《玻璃钢渔船规范》(送审稿)的编写情况介绍,分成船体、机电两个工作组进审查。审查组一致认为:制定玻璃钢渔船规范对完善我国渔业船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整体提升我国渔业船舶技术水平,推动渔业船舶玻璃钢代木的进程,推广节能型玻璃钢渔业船舶的建造,确保玻璃钢渔业船舶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等具有重要意义;玻璃钢渔船规范的修订基础工作扎实,试验数据准确可靠,技术要求符合我国玻璃钢渔船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玻璃钢渔船技术进步,提高我国玻璃钢渔船的建造质量;玻璃钢渔船规范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了工艺认可试验的内容,对糊制的工艺、玻璃钢渔船的结构和连接节点、修补、高速船等进行了比较科学的规定。 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审查组对《玻璃钢渔船规范》(送审稿)提出了有关内容的修改意见,建议适当修改后尽快报批发布。 王朝华副局长在专家讨论后做了总结讲话。他从九个方面阐述了修订这个规范的背景及意义,总结了修订中的五个特点。他称赞这次会议开得非常成功,各位委员和专家对《玻璃钢渔船规范》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玻璃钢渔船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船检系统的同志们要对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制度和技术法规进行更深入地学习和研究,积极推进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技术法规建设的全面进步。他表示,今后在检验技术工作中要更多更好地发挥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的作用,充分利用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技术法规前沿和热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法规制修订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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