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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标准化论坛”征文启事

发布日期:2008年3月11日         来源:标委会      作者

为继续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标委《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节约发展的精神,构建渔船科学标准体系,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渔船工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渔船标准化通讯》从本期起设立“渔船标准化论坛”,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诚邀全国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等各方面的志士仁人,参与渔船标准化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探讨渔船标准的创新思路。论坛将根据各时期的工作设专刊或分期刊登讨论文章。今年的主题是配合渔船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专题项目的实施,落实渔船标准近期和远景规划,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议,所有论文将由专家组集中评议,可行的建议项目将列入今后几年渔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标委会将为项目建议单位保留优先承担该项目的资格。渔船标委会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励,获奖论文将入选渔船标准论坛文集并推荐有关刊物发表。

一、本期征文讨论方向:1.我国渔船标准和国际船舶标准的差距,问题和建议;2.渔船基础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3.渔船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的建议;4.渔船工艺技术标准的建议;5.渔船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建议;6.渔船节能、节水、节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标准的建议;7.渔船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标准的建议;8.渔船操作技术安全标准的建议;9.渔船及船员安全防护设备及检验操作技术标准的建议;10.渔船企业管理技术标准的建议。

二、论文要求:不必完全照搬题目,可自行命题,但应紧扣“渔船标准体系建设”主题,一事一论,文字量在5000字以内。引用资料要注明出处。本期论文务必于2008年4月30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作者要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地址,身份证号码。

三、论文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收邮编100026,Email:weigd1125@sina.com.cn。

四、联系人及电话:

刘立新 010 64194321   13501007920。

魏广东01064194390(兼传真) 1368123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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