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渔检(体)[2007]85号
关于给予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
南通检验处等18个检验机构认可
和使用对外名称的批复
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
你局报送的《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复核换证和新成立机构业务核定的请示》(苏渔检[2007]5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和管理规定》,同意给予你省南通、徐州、宿迁、镇江、泰州、新沂和高淳市,溧水、洪泽、泗洪、泗阳、如东、响水、灌南和灌云县,六合、亭湖和宿豫区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请按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见附件)。上述取得认可的单位仍应积极争取将渔业船舶检验队伍纳入公务员管理。
根据农业部《关于渔船检验机构使用对外名称的通知》以及《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中有关印章使用的规定,同意以上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分别使用“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南通(徐州、宿迁、镇江、泰州)检验处”和“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新沂(高淳市,溧水、洪泽、泗洪、泗阳、如东、响水、灌南、灌云、六合、亭湖、宿豫)检验站”对外名称,检验业务印章和检验签证章由你局统一制发,印模报我局备案。上述机构使用对外名称后,原机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请将对外名称报当地编委备案。
附件: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认可 批复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高淳县农林局,溧水县农林局,六合区农林局,洪泽县水产局,徐州市林牧渔业局,新沂市水产局,宿迁市水产局,宿豫区水产局,泗洪县水产局,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响水县海洋与渔业局,亭湖区农林牧渔业局,灌云县海洋与渔业局,灌南县畜牧渔业局,镇江市农林局,泰州市农业委员会,泗阳县水产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
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一、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南通检验处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南通检验处
机构代码:3206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的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2、组织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
3、负责南通市区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国内海上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4、负责南通市区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5、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7、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如东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如东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623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国内海上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3、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5、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泰州检验处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泰州检验处
机构代码:3212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的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2、组织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
3、负责泰州市区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4、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6、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高淳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高淳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125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溧水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溧水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124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六合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六合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116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七、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徐州检验处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徐州检验处
机构代码:3203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的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2、组织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
3、负责徐州市区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4、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6、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八、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新沂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新沂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381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九、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洪泽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洪泽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829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宿迁检验处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宿迁检验处
机构代码:3213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的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2、组织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
3、负责宿迁市区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4、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6、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一、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宿豫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宿豫检验站
机构代码:321311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二、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泗洪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泗洪检验站
机构代码:321324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三、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泗阳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泗阳检验站
机构代码:321323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四、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亭湖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亭湖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902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4、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五、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响水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响水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921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国内海上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3、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5、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六、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灌南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灌南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724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国内海上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3、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5、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七、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灌云检验站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灌云检验站
机构代码:320723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国内海上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2、负责辖区内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3、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5、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八、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镇江检验处
机构名称: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镇江检验处
机构代码:3211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的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2、组织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
3、负责镇江市区船长12米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和船长12米以下的内河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与发证工作;
4、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6、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