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十分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市在大小渔港悬挂30多条宣传横幅、张贴300多条标语,免费向渔民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小册子2000多份,在新会崖门、台上横山、沙堤渔港举办3场次现场咨询活动,并召开了《条例》与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宣传会议以及对全市的渔业船舶修造厂进行了检查。
江门市结合当地实际,在开展依法检验、执法检查工作中,着重做好“三把关、两严查、一完善”的工作。
三把关。把好船检机构认可和验船人员的资质关;把好渔船准入和船用产品关;把好船舶受检率和检验质量关。
两严查。发挥队伍“三合一”统一综合执法优势,开展严查非法修造船厂和“三无”渔船行动。期间共开展执法检查行动10多次,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修造船厂(点)16家,依法取缔12家,对8艘不经批准擅自建造的木质渔船予以拆解;查处了21艘“三无”渔船。
一完善。完善渔业船舶检验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此外,针对辖区内南沙生产渔船存在的安全隐患,部渔检局《条例》执法检查调研组李小芬巡视员要求须加大管理力度,提出有效解决南沙生产渔船安全隐患的整改办法。